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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刑事律师——202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时间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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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刑事律师——202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时间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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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时间有什么规定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哺乳时间的规定如下:(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2、我国对女职工保护的规定首先,禁止要求女职工从事危重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次,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做出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十天的产假。再次,对哺乳期的女职工特苏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