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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属于专属管辖吗——[盐城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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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属于专属管辖吗——[盐城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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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属于专属管辖吗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1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目前这个专属管辖的范围分为国内专属和涉外专属,但都是因为1些不动产纠纷,或者是港口作业引发纠纷,以及遗产提起的诉讼等,并没有对于公司收购进行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